
答:可以。建筑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,可以就不同的項目,分別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或簡易計稅方法。
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,開工日期在4月30日之前的同一《施工許可證》下的不同房產,如開發項目中既有普通住房,又有別墅,可以分別選擇簡易征收和一般計稅方法嗎?
答:不可以。同一房地產項目只能選擇適用一種計稅方法。
Copyright © 2012-2014 南京廣之合財務咨詢有限公司 Inc. 保留所有權利。 Powered by 南京分公司注冊
頁面耗時0.0383秒, 內存占用1.36 MB, 訪問數據庫13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