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問:生活用電進項稅能抵扣嗎?比如說A公司有2幢樓,一幢用于辦公,一幢用于住宿,用于住宿的用電和用于辦公的用電哪個能抵扣?
答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)第十條規定:“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: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、免征增值稅項目、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”,A公司購電用于宿舍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,而用于辦公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。
Copyright © 2012-2014 南京廣之合財務咨詢有限公司 Inc. 保留所有權利。 Powered by 南京分公司注冊
頁面耗時0.0324秒, 內存占用1.36 MB, 訪問數據庫13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