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答:根據關于發布《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》的公告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)附件1《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管理目錄》第14項規定,開發新技術、新產品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,應當在匯繳時享受。因此,根據上述規定,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應當在匯繳時享受,預繳申報時不能享受該項優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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